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重要论述的创新性贡献和价值意蕴

    王炳林;李亚伦;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是对党的历史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在回答党的历史的重大基础性问题、具体认识问题和原则方法问题方面作出创新性贡献。在重大基础性问题上,创造性地对党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作出新概括,阐释党史的资政育人功能,明确党史的纵横结构,系统总结党百年奋斗的成就意义和历史经验,对中共党史学基础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作出新贡献。在具体认识上,创造性地对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精神作出新定位,深化了关于党史的认知判断;创造性地围绕党史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概念,为构建中共党史党建学自主知识体系夯实了基础。在原则方法问题上,提出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坚持大历史观,贯彻系统观念,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创造性地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发展了唯物史观,创新了党史叙事体系,有助于从党史中汲取开拓前进的智慧和力量,为构建中共党史党建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5年03期 v.62;No.285 5-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7K]

环境法学研究

  • 论保护优先原则的涵义及其在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定位

    吴卫星;

    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条规定了保护优先原则,然而我国学者对于保护优先原则的涵义及其与协调发展原则关系的认识不尽一致。在一般意义上不存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何者处于绝对优先的地位的问题。协调发展原则是环境法上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一般关系的法律原则,协调发展在个案中可以表现为保护优先,也有可能表现为开发优先或者经济发展优先。保护优先是协调发展原则的下位概念,在特殊区域、特殊时间或者特殊情形之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表现为保护优先。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应当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条第2款协调发展与第5条中保护优先原则的规定合并为一个条文,分别作为该条的第1款和第2款,以此重申协调发展所应当具有的基本原则地位,同时表明协调发展与保护优先的逻辑涵摄关系。

    2025年03期 v.62;No.285 17-24+1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5K]
  • 区域性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困境与完善——以长三角地区为样本的考察

    陈诚;

    作为我国首个跨省市统一的区域性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对我国区域性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的价值,推动了区域内环境行政处罚标准统一,丰富了区域环境协同治理的实践样态,实现了过罚相当原则的精细化表达。当前,我国区域性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存在内容上的局限性、整体统一与地方差异的矛盾性、长效协同机制的缺乏性、个案调整规则的模糊性等四重困境,亟须从强化立法、科学制定、规范实施三个方面出发对其现实困境进行消弭,以为其他区域性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

    2025年03期 v.62;No.285 25-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K]
  • 论生态损害救济的私法逻辑

    晋海;

    关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私法属性,学界仍有相当普遍的质疑之声。其原因在于,学界关于该制度的私法逻辑尚未形成学术共识。目前,学界关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私法逻辑,主要有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说、环境公共信托说、国家环境保护义务说、民事权益拟制说等学说。这些学说均有一定合理性,但也有不足。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逻辑起点——生态损害,应定位于公众共用物损害,而非自然资源损害。生态损害,是集体利益损害,同时也可能构成公共利益损害。前者是具体、特定的民事权益损害,后者是抽象、普遍的公共利益损害。前者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前提,后者是行政权行使的合法依据。侵权法中的损害只能是民事权益损害,因而,侵权法上的生态损害只能理解为集体利益损害。侵权法中的损害概念,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随着侵权法的发展,生态损害现已成为我国侵权法上可赔偿的损害。当行为人造成生态损害,并符合侵权责任其他成立要件时,应承担侵权法上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2025年03期 v.62;No.285 35-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现象学跨学科研究

  • 论易学传统中的神道关系——以玄学派易学为中心的现象学考察

    方向红;

    神道之间的关系在玄学派易学中经历了神道合一、神道分离并最终同一化的过程,这个理论历程深刻影响了后世易学对于神的地位及其与道之间关系的理解,时至今日,神在易学乃至中国哲学系统中没有得到与其地位相匹配的研究,一门“中国神学”至今仍然阙如。运用现象学方法,我们发现,玄学派易学已经展现了神道关系处于一种既不能同一又不能不同一的困境,究其原因,是玄学思维范式的限制。根据《易传》和玄学派易学的相关思考对神与阴阳、太极和道之间的关系进行现象学分析,神与太极的同一性关系、神与道的意向性关系、神的“感—知”和感通、可测与不可测等特性及其运行方式都能得到清晰的阐明。

    2025年03期 v.62;No.285 44-55+157-1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7K]
  • 论中医哲学“神”之意涵——基于中医“神”论的中医学与现象学互鉴研究

    刘旎;刘环;

    “神”论作为中医学特色理论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学术与实践价值。然而,“神”概念的抽象性、多义性与复杂性导致中医“神”论的玄奥化与模糊化。通过梳理《黄帝内经》中有关“神”的论析,能够提炼与总结出“神”概念的二重意涵:其一,“神”是“天地自然万物与人类生命活动发生、发展与变化及其规律性的主宰”;其二,“神”亦是“对人类生命活动外在总体表现的概括”。中医学界囿于自身理论视野的局限,对于“神”的“规律性主宰”意涵存在诸多误解,而基于胡塞尔现象学的构造理论,将“神”对于生命活动的主宰性诠释为一种近似超越论构造的关系,可以为清晰界定中医“神”的内涵探寻跨学科的认识论视角。此外,中医学关于“心神”统摄一切生命体验的洞见,也为现象学意向性奠基问题提供了更具体的实践性确证。

    2025年03期 v.62;No.285 56-68+1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7K]

中国美学与中国文化

  • 中华人居美学传统与现代构建——以文人园林为中心

    管宁;

    中华人居美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文人园林是中国传统文化体系的一脉,是中国传统艺术皇冠上的明珠,蕴含丰富人居美学思想。文人园林秉持文人审美意趣与生存智慧,推崇简约清净、空灵秀逸的文化趣尚,体现出简淡素朴、秀逸雅致的美学趣味,形成一种朴素淡泊中的诗意栖居,凝聚出巧于因借、精在体宜的空间营构智慧。文人园林及其人居美学深受道禅哲学浸润,体现出脱略尘氛的性灵神韵,超越表相的高蹈之境,具有浓厚的天人合境的道禅意味;同时又有人间烟火的世俗场景,活泼温暖的生命安顿,彰显出对恬静日常的眷念怀顾,成为一种家园意识的深层心理表露。文人园林所创造的将实用、审美与人文三种功能融为一体的诗意栖居,不仅是中华人居美学典范,也是独步世界的人居美学雅范。面对先人审美智慧,当代设计师在传承山水理念、重构表现方式,深窥古人慧心、独出机杼意表,眷注在地文化、属意基因重组的探索中,使人居美学的传承与更生层见叠出,为构建面向未来的生活美学与诗意栖居提供了智慧启思。

    2025年03期 v.62;No.285 69-8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8K]

思想史研究

  • 直观与直觉之辩——20世纪中国哲学的内在张力与向度

    贡华南;

    直观与直觉是英文“Intuition”的两个汉语翻译语词。其基本意思是对对象的直接把握,也含有无推理、无根据的猜想之义。在中国现代哲学中,对古今中西持不同态度的哲学家分别拣择其一,赋予其不同含义,直观与直觉的内涵逐渐丰富并有了确定内涵:直观与事物的形式、观察经验、科学知识、理论活动相关;直觉则与质料、内向反省、价值意味、生命态度相互贯通。前者导向的是视觉思想,它统治现代思想并促成现代世界的图像化;后者的对象是意味,展开为玩味、体味,其实质是味觉思想。前者为积贫积弱而向往富强的中国人所需;后者为警惕现代科技统治的保守思想家所推崇。二者之间的差异在中国现代哲学中被不断放大,最终演变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方法、思想道路。在开眼看世界的时代大潮下,对二者的辨析关系着中国精神之何去何从,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2025年03期 v.62;No.285 82-91+158-1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1K]
  • 忠恕之道、全球伦理与儒家美德

    许家星;

    忠恕之道历来被视为儒家美德,20世纪末西方兴起的全球伦理说肯定忠恕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律,国内学界对此表达了多元认同、全盘否定、局部修正三种不同观点。认同者存在取恕弃忠、以恕包忠、恕体忠用的重恕倾向;批判方主要借助德国哲学,判定忠恕之道是基于自我中心主义的利己主义、霸权主义和权力意志,对之加以全盘否定;修正派在认同批判之际,主张根据西方哲学的利他主义、公正主义、关爱原则等对忠恕加以新的阐发和改造。从历史视域来看,忠恕的丰富含义随着时代思想而发展,先秦重其修身与政治义,宋明重其全体大用义,现代重其积极与消极分别义。忠恕之道实则基于以责任义务之己为中心的自我观,经由克己工夫而达到以己为矩的人己物我贯通之境,它不仅内在蕴含公正、平等、仁爱、同情、尊重、宽容诸德,同时具有理性、谏责等元素,可谓具有普遍意义的儒家美德枢纽。忠恕之道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引导性道德原则,它承认个体需求的差异性而坚持道德价值的共识性。忠恕之道作为普遍道德原则不仅造福于东亚文明,它作为全球伦理同样堪为现代文明的道德基石。

    2025年03期 v.62;No.285 92-113+1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6K]
  • 马王堆汉墓黄老帛书的刑德治国理论与实践

    徐莹;

    马王堆汉墓黄老帛书“春夏为德,秋冬为刑”的“先德后刑”之说,是道家刑德治国理论的组成部分。与儒法两家的或重德或重刑不同,刑德在黄老帛书中是兼行、并重的。天道中的刑与德交替运行、更替为主、相互依养;在人道中,君主应遵循自然界先养生、后肃杀的时令节度,春夏布德、秋冬用刑,动态且灵活地交替使用恩赏与刑罚两种治术,以此蓄积国力、养生伐死。对于一个新建国家而言,在长期的发展策略上,也应先施德、后用刑。这种由天及人、以人合天的刑德治国理论的产生,除了兼容百家学说以外,也受到殷商西周时期刑德之治的影响。当现实政治从尚德崇礼转向贵力任法,黄老刑德之说在儒家人道主义的王道政治之外,构建出一种天道主义的王道理论。汉初的黄老政治体现出帛书的刑德思想,此后,黄老刑德理论的流风余绪亦影响深远。

    2025年03期 v.62;No.285 114-1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98K]

社会经济史研究

  • 明末户部军事财政运作——以金花银、辽饷与新饷银库为中心

    李义琼;朱倩宇;

    明末,户部白银财政深陷以辽饷为主的军事财政运作困境。巨额辽饷不仅需要户部的筹措,也需要皇帝金花银的辅助及兵、工二部白银的共同参与。万历末,户部借发金花银充作辽饷,并非简单的权宜之策,而是欲借机分割皇帝收入。辽饷、边饷、旧饷、新饷等概念纷杂,正是辽东兵饷供给制度化尝试的表现。为更好处理辽东新饷与旧饷,兵务与饷务,户部与兵、工二部间财政关系等问题,泰昌元年,户部成立专管机构新饷银库,且在涉及辽饷的辽东、天津、山海关、密云、永平等地派驻饷务官。即使户部从中央到辽东设置了专管辽饷的机构,但仍深陷军事财政管理困境,包括兵务与饷务脱节,与兵、工二部财政关系紧张,辽东饷务深受经、抚、按、道臣掣肘,辽饷中新、旧饷混用,发放则例、度量衡不甚清晰等问题。

    2025年03期 v.62;No.285 133-146+159-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4K]
  • 明代中期边镇开中与盐司征银制度的分合

    宋上上;

    成化、弘治时期,由于盐司变卖价银,商人无须赴边镇纳粮即可得盐,导致边镇开中与盐司征银分离,开中法演变也分为边镇和盐司两个层面展开。边镇层面,从开中纳粮与折银并存,到嘉靖十年后不许折纳银两。盐司层面,正德元年至嘉靖初,淮、浙、长芦、山东四运司余盐以及其他盐司全部额课,变卖价银相继成为定制,不再开中。嘉靖五年巡盐御史戴金提出“附带余盐”,以正、余盐斤总作一引,将边镇开中与运司征银联合,由此奠定了嘉靖十四年“边中司征”体制,即正盐分派边镇开中纳粮、余盐在运司征银。“边中”与“司征”分合的背后,是盐引开中从“价米”到“价银”的转变。盐引钦定价银始于嘉靖六年,确立于嘉靖十年,延至明末不变。商人报中食盐,按照盐引价银,在边仓上纳相应价值的粮料,由此实现盐、粮、银间的相互折算,以保障边镇粮饷本色和折色的供应。

    2025年03期 v.62;No.285 147-156+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8K]